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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保障绿美广东生态建设

发布时间:2023-06-16 09:58:11来源:南方日报


【资料图】

南方日报讯 (记者/吴晓娴通讯员/粤检宣)10万余尾鱼苗竞相涌出,回归到澄碧的东江水中……近日,一场增殖放流活动在广东东江国家湿地公园举行。购置鱼苗的费用来自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涉案人员赔偿的生态损害赔偿金。

近年来,广东检察机关持续发力,为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提供法治保障,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办案力度,筑牢高质量发展生态屏障。广东检察机关开展多项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重点办理群众反映最强烈、公益问题最突出的水污染、固体废物污染、尾矿污染、野生动物资源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破坏等案件,着力推动解决环境公益损害问题。

走进惠州大亚湾红树林城市湿地公园,树木连绵成片,守护着一方生态。大亚湾开发区检察院在主动巡查中发现,公园东南角有大片的湿地区域堆放着土方,面积达1000多平方米。检察官经过走访解开了谜团:数个建筑施工企业在作业过程中,未经审批,违规开挖红树林湿地,这也造成部分区域红树林死亡。

随后,检察院依法向有关部门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全面履职。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损毁林地的企业,并督促企业移走堆土,种树复绿。整改过后,损毁的红树林植被得到恢复。

广东检察机关在71件公益诉讼案件中采取异地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建设生态基地、企业环保升级等替代性修复方案,还推动99%以上的生态环境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在诉前达到生态环境保护目的。

此外,多主体协同治理正成为检察机关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的有力抓手。广东检察机关与相关行政、监察、公安、审判机关等签订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公益诉讼协作文件300余份,11个地级市、65个县区建立了“河长(湖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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